2012年度温州市搭建对外商业增进包管平台帮助步伐实验细则
字号:大︱中︱小 2012-12-17 14:48:59 温州市商务局 点击数:
各区商务局、财务局,开发区招商局,市本级相关企业:
为应对目今我市收支口的严肃形势,加大对外经贸企业的支持,勉励和包管外经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,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一连康健生长,现制订温州市搭建对外商业增进包管平台帮助步伐实验细则如下:
一、适用工具:市本级、鹿城、瓯海、龙湾、温州经济手艺开发区的外经贸企业。申请项目津贴的企业必需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、拥有收支口谋划权或对外经济相助谋划资格。
2、近两年在外经贸营业治理、财务治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。
二、治理原则:果真透明、定向使用、科学治理、增强监视。
三、治理部分:市商务局和市财务局是主管部分,配合对项目申报和执行情形举行治理。本细则中对外经贸企业的财务津贴,由各级财务按现行财务体制出资落实。
四、帮助内容和标准
1、境外(内)展览会
境外展会:对企业加入由市商务局组团的境外重点展会和温州市政府自办展,给予展位费全额津贴,参展职员(原则上1个企业1人)的境外住宿费每人给予1万元人民币以内津贴。加入列入市政府支持的重点境外展会,给予不高于80%展位费津贴,每个展位最高不凌驾2.5万元人民币。
境内展会:加入列入市政府支持的重点境内展会,每个展位给予不凌驾8000元人民币的津贴。
如展位费现实支出低于支持标准的,按现实支付金额津贴。
市政府支持的展览目录请盘问温州市商务局网站“2012年推荐展会”栏目。网址:http://ftec.wenzhou.gov.cn/。
2、境外营销网络
对我市企业做生意务主管部分批准累计在境外设立3家以上境外营销机构且中方投资额共计50万美元以上(含)的,昔时租用办公园地,仓储等爆发的用度给予50%以内津贴,每家企业最高津贴金额不凌驾30万元。
3、入驻境外产品展示中心
对企业入驻境外产品展示中心的租金给予50%津贴。每家企业最高津贴金额不凌驾10万元。
4、出口信用包管
对企业昔时投保昔时出运的出口信用包管的包管费给予30%以内津贴;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(含)的小微企业的保费给予80%津贴。
5、商业壁垒预警点
市商务局会同市财务局每年度对“商业壁垒预警应对机制服务点”举行考评并打分,年度服务费的津贴金额以考评分为标准(详见附件3),评分90分(含)以上的奖励15万元,80分(含)以上的奖励12万元。
五、项目的申报
(一)总体要求
1、申报项目均应为2012年度已经实验的项目。申报的资料应规范、完整、清晰,所有项目申报均需填写项目申请表。申请表必需按要求填写齐全,并附项目所需凭证。企业有多个项目的,将所有项目体例汇总表,装订成册,一并报送。
2、除项目申请表外,其他质料均为复印件。银行支付凭证、发票复印件应加盖项目实验单位财务章。
3、如提供的有用财务凭证金额中含不支持规模的内容(如境外展览用度中含非支持的职员费等)时,申报单位应拆分出属于支持规模部分的用度,标注在该凭证复印件上。
4、各单位递交的申报质料要真实、正当。伪造质料、骗取资金的,将依法举行查处,追缴所有已拨付资金,作废申请资格。
(二)申请所需提供的相关质料
1、境(内)外展览会
(1)项目申请表
(2)与组展方签署的参展协议书或条约
(3)组展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(应列明展位费和其他参展用度等信息)和展位确认函(应列明展位个数和面积)
(4)项目现实爆发用度的银行付款凭证和发票
(5)参展职员的出国签证(含收支境页)
(6)如申请职员费的还需提供境外住宿费的银行付款凭证和发票
2、境外营销网络
(1)项目申请表
(2)项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、商务部分批准证书
(3)境外营销机构的境外注册证书或其他证实质料复印件
(4)下列恣意两项能证实投资关系的执法文书:境内外会计、审计、状师事务所提供的执法证实;我市企业与境外机构为统一法人的执法证实;境外机构的法人为我市企业控股股东的执法证实
(5)相关的租赁条约、支付凭证和发票
(6)驻外外地使馆做生意参赞处(室)的证实文件
3、入驻境外产品展示中心
(1)项目申请表
(2)项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、商务部分批准证书
(3)境外注册证书或其他证实质料复印件
(4)相关的租赁条约、支付凭证和发票
4、出口信用包管
(1)项目申请表
(2)包管条约
(3)保费清单
(4)支付保费的银行付款凭证(人民币换算以昔时12月31日汇率中心价为依据)和发票
5、商业壁垒预警点
(1)项目申请表。其中项目申报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完成情形、主要效果和影响;各项用度支出的说明
(2)考评的相关质料
(三)申报的时间
市本级企业在2013年3月15日前将申报质料(一式两份)划分报送市商务局计财处(黎明西路236号国贸中心1806室,联系电话:88862139、88862879)和市财务局外债金融处(勤劳路59号五号楼406室,联系电话:88527408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各区商务主管部分和财务局认真辖区内企业的项目质料申报、初审和汇总事情,于2013年3月尾前团结行文连同企业申报质料报市商务局和市财务局,并将汇总表(附件2)以EXCEL名堂发至672591894@qq.com。
本实验细则由市商务局、市财务局配合认真诠释。
附件:
1、温州市外经贸企业对外商业增进包管平台项目申报表
2、2012年各区申请对外商业增进包管平台项目汇总表
3、商业壁垒预警服务点年度事情考评表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
(2012-12-1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