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政府调解加工商业榨取类目录
字号:大︱中︱小 2009-06-08 16:08:47 集团办公室 点击数:
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稳固外需的要求,6月3日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团结宣布通告,对加工商业榨取类目录举行了调解,自宣布之日起执行。
本次从榨取类目录中共剔除了79个十位商品编码,主要包括部分植物和轻工产品、金属化合物、石化产品、钢铁及有色金属产品等。
修订后的2009年加工商业榨取类目录,共包括1770个十位商品编码。对以下情形,凭证加工商业榨取类举行治理:
——为莳植、养殖等出口产品而入口种子、种苗、种畜、化肥、饲料、添加剂、抗生素等。
——生产出口仿真枪支。
——榨取开展入口料件属于国家榨取入口商品的加工商业(如含淫秽内容的废旧书刊,含有害物、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垃圾等)。
——其他国家已宣布的榨取收支口目录的商品。
商务部称,本次加工商业榨取类目录的调解,在继续严酷榨取高排放、高能耗加工商业的同时,将确不属高排放和高能耗的产品从榨取类目录中剔除,对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、坚持外贸稳固生长将施展起劲作用。
2009-6-8